誠信企業
穩健發展。永續經營
每年第四季由各部門編列次一年度預算,經由財務部門彙總銷售、生產、採購和薪資費用等預算或目標,並編製預計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提交財務部及會計部審核,次年度第一次董事會議由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代表人報告預算編製結果並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每季由財務部門彙總當期財務報表,並與預算及前期經營狀況比對,提交至高階主管會議討論,檢討改進營運方針。冠德建設各季合併財務報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皆公告於本公司官網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代號2520)。
本公司營業收入受自 2022 年央行升息以來之緊縮貨幣政策衝擊、平均地權修 正條例政策以及國內經濟降溫等因素影響下,總結 2023 年,冠德營業收入為 6,474,705仟元,較2022年減少16%;合併稅後淨利2,395,148仟元,稅後每股盈餘 4.42元,其他財務績效說明與分析請參閱本公司年報 [ 連結 ]。
近三年營運績效
強化公司治理措施與委員會運作
董事會為公司所有權人與公司經營管理階層間的權衡及監督角色,對上行使股東賦予的權利義務,根據利害關係人權益制定營運方針;對下決定公司經營管理階層、監督公司經營狀況、決議永續發展相關策略並追蹤執行成效。
本公司董事成員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之,董事任期為3年,得連選連任,提名及遴選標準為評估候選人的學經歷資格、專業背景、誠信度及與公司營運發展的關連性等,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董事,並考量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定適當之多元化方針。本屆董事會由 9 位董事(含 3 位獨立董事)及 0 位監察人組成,男女比為 8:1。
冠德建設原則上每季召開一次董事會,2023 年累積召開 11 次董事常會,平均出席率為 100%。各董事出席情形與議案內容請詳冠德建設 2023 年報 p.18。年報連結
法規遵循
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請自行參酌編排。冠德建設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制定並經董事會通過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由行政管理處人資部負責企業經營政策及規章之制定與宣導,稽核室執行遵循查核,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依循各項誠信經營程序辦法規範公司董事及管理階層在執行職務時應恪守之標準,亦積極對員工及合作夥伴進行宣導,另將守則揭露於公司網站以資遵循。本公司內部或外部人員,若有發現不合法( 包含貪污) 與不道德之行為時,可提供相關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向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舉或申訴。冠德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受不當處置。此外,冠德建設也定期監測主管機關相關法規更新,確保履行商業合約時合乎政府規定,保障雙方權益不受損害。
本公司2023 年共違反1 件環境法規、2 件產品與服務,皆為非重大違規事件( 本公司界定重大違規事件為罰款金額超過10 萬元),2022 年共1 件裁罰案件,係因新莊區中原段建案,遭主管機關認為建案交付之部分設備與廣告內容不符,足以影響交易決定,屬廣告不實,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 條第1 項規定之情事。本公司已繳納罰鍰,惟同時提起行政訴訟救濟,目前尚在訴訟程序中,本公司亦同步加強銷售廣宣文件之事前審核,避免相類事件再次發生。